|
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要求
 |
|
[信息来源:系办] [信息发布:admin]
[发布时间:2007年10月28日 ] |
 |
 |
 |
 |
|
|
1、毕业论文答辩是考察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,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有效手段。
2、学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。
3、答辩组由本学科专职教师5—7人组成,其中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2人以上(含2人)。答辩组设主答辩人1名。
4、答辩主持人应具有副高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组。
5、答辩组负责审阅并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,答辩主持人对论文综合答辩成绩签字负责。
6、学生的答辩情况应作为毕业论文综合成绩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。
7、答辩程序
(1)答辩组审阅毕业论文,主要审阅其内容是否真正确,论据是否严谨,是否有一新意,作出初步评价;
(2)在论文所研究的范围内,提出有关问题,要求学生答辩,如发现论文是抄袭他人的或他人代写的,不能参加答辩,应令其重写。
(3)对学生的论文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评语并进行打分,其结果应记录在案。
(4)答辩后,要及时公布答辩成绩,答辩组根据学生的毕
业论文指导成绩和答辩成绩,给出在综合成绩,由答辩主
持人签字生效。
|
|
| |
|
|
|
|
|
|